半个世纪以来饶平柘林湾蛋家人的文化变异(1)
潘家懿 陈景熙 [《潮学研究》第九辑]
引言:柘林湾与柘林蛋民
柘林镇隶属潮州市饶平县,濒临南海,“在明清历史上为海防要地,与南澳对峙,和黄岗、大埕相犄角,形势险要。明时设柘林寨,为海上门户,其地一带称为柘林澳。”1在当地的居民中,包含着一个蛋家移民群体。如同其他地方的蛋民一样,他们拒绝承认“蛋民”、“蛋家人”的身份,只肯接受“水上人”、“水上户”的名称,并相应地把陆上居民称为“山顶人”。
2而以往的山顶人则侮辱性地管他们叫“艇船狗”、“水上狗”。
关于该群体的由来及其归籍柘林的时间,已知的有如下三说:
其一,据1985年版《潮汕文物志》载:“相传其祖先原住本省番禺县海滨渔村,在满清时代,因当地封建统治恃强凌弱(原文如此),强占他们的房屋财产,他们遂以艇船为家,以海洋为业,过着漂泊的生活,迄今已有七代人了┄┄一九七三年,才搬上大陆定居。”3
其二、另据饶平县志办黄盛绥先生的报告,“他们说其先祖于清初自广州黄埔来此┄┄一九六四年上岸定居,入籍于此。”4
其三、笔者近来在该群体中进行田野调查,所获口碑及地方文献、档案材料则指出:
饶平蛋民有三姓:冯、黎、黄。原籍依次是宝安、顺德和番禺。原均系陆上居民,后因乡间房界械斗失利而被迫下海沦为船民。其中黄姓原居番禺市桥乡(今市桥镇)。市桥乡分为上桥和下桥,下桥住着陈氏,上桥住着黄氏。大约在19世纪中期以前(一说太平天国时期),市桥陈黄二姓之间发生了大规模的宗族械斗,黄氏败绩,不得已浪迹海上。冯黎二姓也差不多在同一时间成为了蛋民。三姓蛋民早期驾小艇游弋于珠江口的香港、万山群岛一带,以捕鱼为生,稍有积蓄后把小船逐渐换成功能较齐备的大船。距今约120年前,他们开始把饶平柘林港当作最常停泊的港湾。1949年,国民党在大陆上的最后一支正规军胡链兵团从粤东沿海撤往台湾,大肆掳掠壮丁和船只。为避此难,饶平蛋民又集体迁移到香港附近的大鹏湾一带,直至1952年,他们四艘拖船七八十人才全部回迁柘林湾,籍属饶平第十区(1955年称东界区,1958年称东界公社)5。1964年6月10日,饶平东界(主要是柘林蛋民)、氵井
洲公社渔船22艘(249人)及福建渔船8艘(73人),在台湾海峡福建漳浦附近东定岛至礼是岛海面捕鱼,突遭四艘台湾军舰包围,在经过数小时的搜查和政治宣传之后,全部释放6。该“抓靠事件”引起了有关部门对于渔民,特别是蛋民的生存状况的关注,7因此从1965年开始全面实施蛋民上岸定居的民政工程。
不过,柘林蛋民的上岸居住,最早应从五十年代初评定阶级成分时说起。返回柘林时,新政权除对这批蛋民进行登记并加以管理外,又在群体内部推行了土改运动。把他们按照经济状况评为“富裕渔民”、“渔民”、“渔工”三等,其中的“富裕渔民”相当于陆上的“富农”,被视为“成分高”。同时,拖船中的个别山顶籍媳妇,也有人娘家“成分高”的。当时的地方政府规定,“成分高”的蛋民家属不准下海,“成分低”的才准随船出海。因此,“成分”不好的蛋民家属遂向柘林港居民租借房子,开始上岸居住。
至于大规模的登陆定居则始自1965年。经过1964年的“抓靠事件”后,柘林蛋民党支部认为,蛋民家眷,长期滞留海上委实不便,一则“不利于对敌斗争”,二则不利于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尤其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于是在1965年,组织尚未登陆的全部蛋民家属(老弱妇孺)上岸居住(个别家庭缺乏劳力,家长仍让年满15岁的女孩随船参加生产)。1971年,基层党政机关请求安置全体蛋民上岸定居的文件获广东省水产厅批准。而后,该群体在饶平县政府提供的柘林和邻近的大埕二地之中,选择了前者,动工兴建“柘林渔民新村”,并于1973年、1976年分两期竣工。至此,该蛋民群体浮家泛宅的历史终于画上了句号。此外,截至1999年12月29日,柘林渔民新村共70户,家属227人(男84人,女143人),劳力80人(男114人,女14人),全村凡307人。
以上三说,在原籍何方、何时下海沦为蛋民、何时登陆定居三个问题上存在分歧。窃以为,前者或许可通过深入细致的方言调查与比较研究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证;第二个问题则不仅无法考证,而且也是毋庸查究的,因为这种追溯祖先原系陆上居民,因故沦为船民——陆上民众眼中的“贱民”的说法,其目的意义在于强调自身群体与陆上群体在文化根源上的一致性,并以次作为获取平等社会地位的文化资源;至于第三个问题,笔者的采访对象均为当事人,且有档案为证,因而所得材料应较为可信。繇是下文探讨柘林蛋民数十年来的文化变迁时,将依据第三说确定其时间标尺。
生活习俗
衣着方面,水上生活时期的饶平蛋民的服装色彩单调。女子多着黑色衣服;年轻男子穿蓝衣蓝裤,年纪较大者亦着黑色衣服。上衣下裳均为传统的唐装(即潮汕山顶人所谓的“合同衫”、“合同裤”,后者蛋民称为“四骨裤”),头上常戴垂檐式渔家斗笠。上岸后,蛋民服装迅速向山顶人看齐。今天,柘林蛋民的衣着已与山顶人毫无二致,而少数年老蛋民在独守鱼排或出海捕鱼时,还会把昔日的服装当“工作服”用。
饮食上,蛋民上岸定居前,常年以鱼为主菜,连船上养的猪、鸡、鸭也以鱼杂碎为饲料;一日两餐——早餐上午九点多,午餐下午三点多,偶而因劳作需要才在晚上用点夜宵。上岸后,无论是食物结构还是饮食规律,均与柘林山顶人相同。
至于居住形式,定居岸上以前,饶平蛋民与华南、华东沿海的其他船民群体无异,一向是以舟为家,过着浮家泛宅的水上生涯。今天该群体中的长者尚能模糊地回忆说,他们的祖先当年在珠江口生活时,所驾的是小艇(即“蛋家艇”、“艇仔”),大约距今六、七十到一百年前才将小艇换成了拖船(又名“牵风船”、“拖风船”、“拖网船”)。出于惯性,他们还把拖船又称为
“艇船”、“艇牵”。不过,据调查对象追忆,该群体数十年以前四艘“拖船”在海上作业时,是成双成对地以“对拖”的协作方式进行的;同时,他们在言谈中有时又管拖船叫“包帆”(又称
“木帆”)。这样看来,饶平蛋民水上生活的后期,拥有的实际上是《潮州志》所载的作业方式如下的“包帆”渔船:
出海时须二船先后或同时出海合作。到达一定地点时,将网之初端固缚于二船船首。顺风航行至相当时间及一定海层,两船乃骈合,用绞车举网而取鱼。8
而非单艘渔船“顺风拖行海中,使中下层鱼类窜入往中,至相当时间起网取鱼”9的“拖船”。但从该群体惯以后者为渔船名称及渔业生产方式的一般发展规律看,使用“拖船”应系由“小艇”到“包帆”
中间经历的一个较长阶段。
在饶平蛋民的词汇中,他们又惯于把生于斯长于斯的拖船、包帆称为“家眷船”。其船舱分头舱、中舱和尾舱。头舱是船上单身汉的集体宿舍。尾舱又称“灶舱”,是船上的厨房,祀“灶君”(山顶人称“司命公”)。中舱即大舱,分四房一过道。其左上角的房间是“神楼”(又称“老爷间”),祀“大神”——主要是“帝君”(指关羽,据说分香自福建东山“大神”)、“天后”(山顶人称“妈祖”),及“家神”,两者分别设龛,前者居“大畔”(左侧),后者反之。家神龛安有红地髹金阴文神主一通,上有列祖列宗名讳,男性祖先名讳前各冠一“乾”字,女性
祖先则为“坤”字。大舱其余空间是船上成员(除单身汉外)的卧房及充当集会厅的过道。
家眷船甲板上只有船尾处专供艄公住宿的一间房子。船头处是下锚、抛网的所在。甲板上不同角落是他们祭祀不同鬼神的功能区。船头处是全船最神圣的地方之一(蛋家女子经期时不得涉足船头,不得跨越“神楼”上方甲板。船头处还禁止晾晒裤子。),立有一块上书“木龙光彩”四字的木板,祀“木龙”(又名“船头公”,即神格化的船体)。甲板中央是中秋夜祭祀“月光”的所在。甲板右侧近船中位置的船舷处,是农历七月十五日祭拜“水鬼”(又称“江神”、“暗神”)的地方(七月十五是该群体在海上生活时一年中最重要、最隆重的节日。若当天拖船临近港湾,他们便靠岸在海边设祭)。甲板左侧近船尾的船舷处,是祭祀“天公”的位置;船尾右侧船舷处是农历三月初三“古清明节”祭“小鬼”的地方。船上凡有年节祭祀活动时,必同时祭拜“船头公”与“天公”。据蛋民称,三月初三的“古清明节”是闽南沿海的节日,他们只在泊舟该地港湾时才“入港随俗”的。
家眷船上并不存在一般报导的蛋民“盆花盆草,以招媒妁”的习俗。黄金喜先生说,海上风浪大,且空气中盐分大,花花草草是养不活的,最多只种少许生命力强的常用草药。窃以为,这一文化特质的脱落,还与该群体人数少,交际密切不无关系。船上通常还养有一些家畜和家禽,以备年节之用。
建成于1973、1976年的蛋民陆上聚居区称“渔民新村”,凡建筑物两列,每列3栋楼,每栋楼五间房子,每间房子上下两层,每层约36平方米。这30间房子的分配方案是每对夫妻一间。近十多年来,随着经济的宽裕与家庭人口的增殖,一些蛋民又在渔民新村周边购地兴建了双层的潮式“下山虎”格局的新居。
定居岸上后,蛋民的信仰、年节习俗发生了不小的变化。首先,最具象征意义的是,蛋民家庭都向山顶人看齐,在自家房子中安了“宅主”(又称“地主爷”)神位,每月初二、十六上香祭拜。其次,向山顶人趋同,改以春节为年间最重要的节日;由于生活环境的改变,七月十五祭祀孤魂野鬼的地点相应的改以家门口为主(各家劳力或在岸边,或在鱼排上设祭),祭祀对象似乎也就不仅仅是“水鬼”而已。再次,经历了“破四旧”的冲击后,当重新设置家神龛时,并不重立以“乾坤”为冠首的家神牌,大多家庭的龛中仅安放着香炉、烛台,个别家庭则在香炉上方悬挂先人画像;这点看来主要倒是时代演进所致,因为山顶人家庭中也有同类的废除木主现象存在。
今天蛋家拖船上的功能分区,也与原先不同。以刁秀清女士家现有的拖船为例,该船五个船舱。头舱既是船上劳力的住房,又是帝君神位(分香自柘林关帝庙)所在。尾舱是清理鱼网及撒网的地方。中部的船舱由头舱至尾舱依次是鱼舱、含水舱的鱼舱、大舱。大舱又称机舱,装有发动机组,还是安放天后神位(分香自柘林妈祖庙)的地方。甲板上船头依旧设船头公木主。每年七月十五日,该船都在沙滩上举行祭祀。
水上生活时,饶平蛋民的婚丧习俗明显有别于陆上的福佬。
出嫁前夜,新娘的“同年姊妹”应邀齐集新娘家“叹”歌,即将新娘从小至今的经历编成粤语“咸水歌”进行吟唱。
过门之日,男女方的两艘拖船靠拢后,架上船板,由新郎把遮着盖头布(或以雨伞代替)的新娘背过船。上船的那一瞬间,男方全家均须回避,不能撞见新娘。上船后,新郎手持纸扇叩击新娘的脑门,口称:“入我门,食我饭,听我教!”而后,新娘拈香祭拜船上家神、大神。在甲板祭拜天公时,新郎、新娘各扶一段数十厘米长的一剖为二的木头的两端,在天公神前掷筊三次,以卜百年好合。接着,新娘给上至“老爷”(指公公)、“安人”(指婆婆),下至一般雇佣水手的船上所有人端茶。饮茶者须在茶盘中回赠一封“利市”(红包)。
过门第一个月的每天清晨,新娘都要给家神上香,为“老爷”、“安人”端洗脸水。
定居数十年后的今天,我们被告知,他们的婚俗已与饶平山顶人无甚区别了——至少上述的习俗已不复存在了。从调查对象所讲述的当时发生的一桩趣闻看,这方面的文化碰撞与演变起码可追溯至上岸前的六十年代早期:一位身无分文的蛋民在喝了新娘敬的茶后,厚着脸皮地以潮式婚礼赞词——“四句”10应付了事:
茶盘圆圆,茶杯金土乾kǐ55]
新人擎[k‘a55]茶我食,我四句压[teh]免钱。
丧葬习俗上,尽管接受调查的饶平蛋民一再声称其原来就与山顶人并无很大区别11,尽管他们很不乐意谈论原有的丧俗,但从偶尔涉及的只言片语中,我们仍不难发现,该群体原有的丧葬程式有着明显的特色。
一位蛋民咽气后,丧属尽快地在当时拖船停泊港湾周遭购置一片墓地,然后以草席裹尸下葬,坟墓地表上简单地夯起土堆,立上一块不书文字的砖头。如此草率主要倒不是经济的缘故,而是由于主观上不重视,客观上惧怕山顶人的欺凌——据说蛋民墓地若立上石碑,早晚会被山顶人捣毁。
出殡之日,三姓拖船均派出代表送葬上山。回船时,必须先以丧属预备于海滩上的石榴花水驱邪后方可上船。
去世后的第三、七、二十一天,孝子三次上岸扫墓,每次都从墓前请回一炷香,插至船上的死者的炉中。此后对墓地不再管顾。
去世后的第四十九天,经济较宽裕的丧属从岸上请来“师公”(福佬法师,蛋民称他们为“南无佬”)为死者“打斋”。至于仪式的细节,黄金喜先生所能回忆的是,1949年在香港大鹏湾为亡母打斋时,“南无佬”引导着肩挑着两端各绑一活鸭的扁担的孝子,绕着砖砌的“地狱”团团转。打斋后死者的名讳即可镌刻到家神牌上。
一般丧属在去世后“百日”除麻,孝子在“对年”时脱孝。居丧期间,丧属绝对不许登上别人的拖船。
返回柘林后,最先发生变异的是送葬归来的祛邪,改成山顶人的方式——丧属在海边为每位送葬者预备三炷香和一百对“锞”(一种潮式冥镪,又称“锞丝”),送葬者拿后登船,沿船舷由船头至船尾绕行一周后,在船尾处将二物抛入海中。定居岸上之后,该群体接受了当地人的丧俗模式。蛋民去世后,均按山顶人习俗下葬,堆砌贝灰坟面,树立石碑。有的蛋民甚至还竭力寻访先人坟堆,开圹起骨,风风光光地举行二次葬。由是,出现了不少蛋民家庭在每年清明或冬至上山扫墓的新现象。另外,按潮汕风俗,成年人去世一年后的六月初六,丧属延请师公举办“过桥”度亡仪式12;饶平蛋民上岸定居后亦袭用此俗。
由上,数十年来饶平蛋民生活习俗的演变,虽有为时代大潮所推动的普通成分(如神主的废弃),但更引人注目的是习得移居地原住民文化模式的一面。这种习得,明显出自蛋民群体文化认同的自觉意识。在柘林,蛋民调查对象言语中时常出现的谚语是“入港随风,入乡随俗”;他们还一语中的地将群体文化嬗变的方向性概括为熟语:“世事⻊兑山顶人”、“红白事⻊兑山顶人”。
文化教育
据饶平蛋民回忆,四十年代末以前,他们一直没机会接受文化教育。到1947年,黄氏拖船才聘请到一位因犯罪而逋逃的广州人上船设帐。这位私塾教师讲授的是《三字经》、《千字文》、《幼学琼林》等传统蒙书,就学者则主要是黄金喜等五位黄氏子弟,另有来自冯、黎拖船的七、八位童子不时过船旁听。1949年,三姓蛋民到了香港后,这位先生辞去了教职,私塾随之终结。1952年返回柘林后,部分学童一度上岸就读于当地小学。
解放后出生的饶平蛋民,均接受过学校教育,文化程度多为初中,小学或高中程度的都较少。此外,近十几年来,饶平蛋民读中专的有五、六位,读大专的有五位。
上述口碑可从《饶平县柘林镇海洋人口登记簿》(截至1998年7月10日)得到印证。笔者将该人口档案中126位非在学的成年蛋民(含两位山顶籍童养媳,不包括其他的山顶籍媳妇)的有关资料,以1949年为界,编制成以下二表。
表一1949年前出生26位蛋民文化程度一览表
文化程度 人数 比例 备注
初中 15 58% 实为高小
高小 6 23% 实为初小
初小 4 15% 实为文盲
文盲 1 4%
表二1949年后(含1949年)出生100位蛋民文化程度一览表
文化程度 高中 初中 高小 初小
人数 13 72 7 8
比例 13% 72% 7% 8%
需要说明的是,表一人口的文化程度普遍与实际情况不符——居委会干部坦言,人口普查时出于某种考虑,将这部分蛋民的文化程度普遍拔高了一级(见表中“备注”);至于表二,由于大、中专文化程度的年轻蛋民户口早已迁出,户口登记簿上没留存有关信息,因而表中不列出此项内容。不过,即便是对上述二者置之不理,我们仍不难从表格对读中品味出该群体文化素质今昔变迁的历史动感。
经济生产
传统上,饶平蛋民以捕鱼为生。返回柘林后的近半个世纪中,该群体的生产组织编制,可分两阶段:
1954年他们在政府的组织下,结成“拖船互助组”,1955年组织了“拖船初级社”,1956年成立“拖船合作社”;1958年公社化后,在全民皆兵的大背景下,“拖船合作社”改称“水雷营”,1960年称为“东界公社拖船队”,1965年原东界公社析为柘林、大埕、所城三公社,拖船队改名为“柘林公社海洋大队”,后改为“柘林镇海洋大队”,直至八十年代末期。这是生产组织与户籍编制二合为一的第一阶段,蛋民们按劳动能力被分为“劳力”和“家属”,被分配了不同的劳动任务及口粮指标,二者共同身份是“社员”。
蛋民于七十年代全部上岸定居后,其生产组织与户籍组织随之在名义上分离了,1989年,分别成立管理“家属”的户籍组织“柘林镇渔业居委会”,及时代色彩浓郁的管理“劳力”的机构“柘林镇第二渔业公司”(后改名“柘林镇海洋渔业公司”),“劳力”的身份是“职工”。两个机构一套人马,一个办公地点。这是延续至今的第二阶段。
在第一阶段,蛋民不论是“劳力”还是“家属”,都是渔业人口,前者出海捕鱼,后者在家织网。蛋家姑娘嫁出后,大多也仍操渔业——《饶平县柘林镇海洋人口登记簿》登记对象除蛋民外,还包括了柘林镇其他聚落的渔业人口(称“劳力”),其中外围片女劳力六人,内里片女劳力三人,均系蛋民;新街后井片女劳力四人,三位是蛋民;下汤片女劳力二人,一位是蛋民。到了第二阶段,情况就大不相同了,成立渔业公司之前的1985年,海洋大队把集体的渔船除一艘“机帆船”外,全部承包给了个人,大部分的蛋民失去了生产工具,再加上近二十多年来近海污染严重,渔业资源减少,不少承包者后来也把船只变卖了;因此,今天的饶平蛋民事实上大多已不再从事海上捕捞作业,而遗存于人口登记簿上的“劳力”、“家属”之分,也已不具有实际意义。据介绍,目前蛋民中,从事水产养殖(即经营“鱼排”)和出外打工的占了绝大部分,另有少部分人口在柘林镇开小商店做买卖。
渔业生产工具方面,四五十年代时,他们拥有风帆带动的拖船(实为“包帆”)四艘,计冯氏二艘,黄、黎各一艘。从五十年代末起,拖船中有二艘被换成了靠机组驱动的“机帆船”(又称”大机帆”),机组马力从起初的135匹,逐渐更新为185匹、250匹。与此同时,在三十年左右的集体生产中,生产组织还陆续添置渔船,至1985年承包时,集体共有机帆船九艘,拖船(机器驱动)二艘。目前,渔业公司集体所有的仅机帆船一艘(舵公为柘林山顶人);原承包到户的渔船已全被承包者作价变卖了;另方面,近年来,渔业公司属下有冯、黎两家蛋民及李姓一家山顶人,又分别购置了私有的机器拖船各一,合计三艘。
五十年一瞬间,透过饶平蛋民社会角色、生产编制、生产工具演变这一滴水,我们窥见的是在此历史瞬间,中国社会变幻不居的大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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