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与区域历史研究——以晚清海阳吴忠恕事件为例(三) 
黄挺 [《潮学研究》11期]


(三)歌册《吴忠恕全歌》 
   关于歌册《吴忠恕全歌》作为史料的价值,我们现在已经可以读到两个有分量的讨论。 
   陈春声的《从(游火帝歌)看清代樟林社会》,以“兼论潮州歌册的社会史资料价值”为副题,对歌册的史料价值充分肯定:“过去长期被史学家们忽视的潮州歌册,是研究潮州地域历史发展的宝贵资料。”他指出: 
   
   国际社会史研究的现代发展,最引人注目的趋势之一就是日益重视民间地域社会,重视民间文献的发掘和利用。从书信、帐本、日记、民间传说、戏曲剧本等等材料中,揭示百姓日常生活、基层权力结构与社区关系、普通人的心态和行为伦理等生活内容,正成为对新一代社会史学家越来越有魅力的学术课题,并已有许多有价值的作品问世。对潮州歌册的发掘和利用,无疑是符合这一学术发展趋势的。 
  文章还直接谈到歌册《吴忠恕全歌》: 
   以《吴忠恕全歌》为例,尽管其中对吴忠恕之乱的过程有许多文学化的渲染,但仍然保留了大量在方志、笔记和其它史籍中不易获见的民间仪式、村际关系、官民关系、社会心态等方面的宝贵资料。如吴忠恕的军师对海阳、澄海二县地方情形的描述,就有助于加深人们对清末该地区“乡族”关系的理解。 
   亮师闻问回音答,内洋一派之乡村, 
   欲算庵埠上有钱,庵埠一得有主施。 
   陈杨二姓皆古富,欲勒谁人敢不依? 
   若是不听赧言因,许一过去就踏沉。 
   有钱谁人俱畏事,必着赠报之白金。 
   陈杨王林一相听,下畔还有月浦余。 
   渔洲陈蔡共吴李,南面不远蓬洲城。 
   鸥汀背乡不相离,东畔官袋共洋边。 
   浮陇落去浮陇尾,沙尾东墩近海墘。 
   吴奎信的{潮州歌册{吴忠恕)的人民性与历史价值》一文差不多用了三分之二的篇幅来讨论歌册的史料价值。由于同样把潮州歌册视为“民间文学作品”,这种讨论不能不牵及对历史文学的看法,吴奎信说: 
   文学作品表现历史事件,其叙写的基本事实、重要环节、主要人物必须符合历史真实;在这一前提下,允许运用文学创作的形象思维方法,虚构作品的某些故事情节,渲染作品的情调气氛,增强作品的文学性和感染力。《吴忠恕》歌册基本上是按照这一写作原则,反映吴忠恕起义这一历史真实事件的。 
   
  这一段话明显有历史文学传统研究方法的影响。这种传统方法有一种重要的倾向,就是将“历史”和“文学”对立起来,认为“历史”处理的是信而有征的事实,所以它“符合历史真实”;而“文学作品”讲述的“历史事实”则难免想象和虚构,尽管它所表现的是历史真实事件。在这种传统方法的影响下,吴奎信的文章在讨论《吴忠恕》如何以“文学形式反映历史的真实”的时候,处处用史志文献做“历史真实”的尺子来衡量它。我们在上面论证过,将“历史”和“文学”对立的做法,用现代学术眼光看,其实并不合理。 
   吴奎信的文章也讨论了《吴忠恕》在史料方面对于史志的补阙作用,说: 
   
   歌册《昊忠恕》记述了农民聚众反抗官府竖旗拜会的仪式,起义队伍的编制与组织形式,军饷的筹集与战斗的编伍、指挥等,为了解研究潮汕的农民起义,提供了方志不记的具体资料。歌册也反映了过去潮汕乡镇的宗族姓氏关系,乡际关系,同乡村的派系矛盾等;还反映官与绅,绅与民之间的错综复杂矛盾关系。这对于研究潮汕的历史与宗法制度,有弥补志书所阙的参考价值。 
   
   这段话跟上引陈春声的意见,有一些相似。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忽略了陈春声所关注的重点,即通过“民间仪式、村际关系”去探究“基层权力结构”,关注“社会心态”——“普通人的心态和行为伦理”。这种区别恰恰表现了两位研究者对歌册《吴忠恕全歌》作为史料的价值所作出评判的不同。吴奎信也考虑到事件的社会因素,但他的重心依然放在传统的政治史上面。陈春声不同,他在文章的标题中,已经旗帜鲜明地指出,歌册《吴忠恕全歌》的资料价值,正在社会史研究上。而对“基层权力结构”和“普通人的心态和行为伦理”的探究,正是社会史学家非常关注的工作重点。 
   接下来的问题是,歌册《吴忠恕全歌》如何可能成为我们研究这样的社会史,特别是心态史的资料呢? 
   在文章开始处,我们猜测,歌册《吴忠恕全歌》刊刻发行的时间,应该在辛亥革命后。但是,我们知道,潮州歌册的创作,往往有一个口头传唱到用文字写定的过程,而抄本流传民间到书坊刻印出版,又需一定时间。按照这样一个过程,我们又可以肯定,在事件发生之后,就产生了与事件有关的种种传说;传说以散文的或者韵文的形式流传民间;歌册《吴忠恕全歌》又以这些口头传说为基础创作并开始在民间传唱。 
   潮州歌册的研究者大都认为,歌册的作者,一般是俗称“无路秀才”的地方下层文人。其实,从歌册产生的过程看,倒不如说它是一种集体创作。先经历一个集体创作阶段,再由某人写定,本来是中国民间文学创作的常见形态。 
   那么,我们可以说明叙述本地故事的歌册足以成为研究社会心态史的资料的可能性了。 
   口头传说不同于文学家的创作。它起源于事件亲历者的个人表达。这种表达的信度如何姑且勿论,因为个人表达在受众接受和再传播的过程,必定会有意无意地被“窜改”而变成讹传。讹传其实是一种集体创造。当讹传的信息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被更多受众所认可,它也就表达了大众对事件的看法和想象,或者说,讹传的故事传达了事件的集体记忆,在无意中流露了大众的集体的思想和心理。 
   传说被编成歌谣之后,情况有了变化:歌谣的形式导致事件传述中“语言一内容”的趋向固定。这时,歌唱者只能死记歌谣所传述的“语言一内容”,而不能随心所欲地遣词造句。于是,歌谣也把传说表达的集体记忆固定下来。这样,它也足以成为我们研究社会史、研究大众心态的资料。 
   当然,在歌谣被写定为歌册的过程,作为书写者,地方下层文人的思想观念会表现于歌册中。由于这些下层文人的生活和观念形态比较接近社会下层农民,歌册写定前后,在“语言一内容”方面,不会出现很大差别。 
   就歌册《吴忠恕全歌》而言,这个作品的思想意识,更接近清后期民间社会的状况,尚无辛亥革命后出现的民主观念,正适合用做咸同光宜间潮州农村社会民间观念和大众心态的研究资料。下面,试举一例。 
   关于起义失败后吴忠恕的结局,《海阳县志》根据采访册,说: 
   
   十月,汪政谕绅士郭廷集设法擒贼首,并自率兵至彩塘勒交各匪。吴忠恕、李如珠、和尚亮等次第就缚。 
   
  记述比较笼统。陈坤《潮乘备采录》的记载稍具体: 
   
   十月初九日,……吴中恕逃匿揭阳蕉砂陇。 
   十月十八日,监生郭其平等以其踪迹来报。 
   十九日,汪政等围而擒之,解郡伏法。 
   
  《粤东剿匪记略》引述同上,更增加了如下一段情节,描写“围而擒之”的情况: 
   十九日,潮郡汪政等,侦知吴忠恕逃在蕉沙陇乡后山,在事文武分带队勇,环山堵截。汪政、陈坤等,率领兵勇,入山搜捕,擒获匪首吴忠恕,余匪解散。 
   
  而歌册《吴忠恕全歌》对吴忠恕逃匿蕉沙陇到被擒杀,却有一个与《记略》全然不同的情节。梗概如下:东津兵败,起义的农民军星散。吴忠恕走投无路,决计投奔漳砂陇(即蕉沙陇)同年陈风。吴忠恕心想—— 
   
   不如来去漳砂陇,歇在同年就稳心。 
   同伊交结做同年,来来往往同心机。 
   乘夜来去伊家歇,伊定担承免惊疑。 
   立定主意在心情,日间店山夜来行。 
   乘夜来到漳砂陇,到处就叫同年名。 
   
  与陈风这位同年兄一见面,吴忠恕随即说明来意—— 
   
   我今还了心不死,再欲起义夺潮城。 
   夺得清朝个江山,尔我同年同荣华。 
   我正到来觅兄尔,欲走别处心不安。 
   恐畏别人贪钱银,掠向官府卖我身, 
   我的性命就难保,来尔家中我心安。 
   
  谁料陈风此时已有出卖吴忠恕之心,他一面将吴忠恕藏在家里,一面探听官府赏格。得知官府出4000花边银行赏要抓吴忠恕,陈风大喜,回家做了十二菜桌,买了瓶状元红,与吴忠恕对饮。吴忠恕一见宴席丰盛,已经明白陈风心事。他 
   饮到半席叫同年,今尔这般厚敬我,无可报答尔恩仪。情愿乞尔掠到官,问尔喜欢不喜欢? 
  于是,两人坦诚相对。陈风说出自己的想法,吴忠恕也成全同年兄的富贵之心,让他上潮州府告发。最后,陈风带着官兵来到家中: 
   
   忠恕出来呵呵笑,人人呵脑志气昂; 
   如此可为大丈夫,敢做敢当不受输。 
   
  结果,吴忠恕被处死,陈风领了4000花边赏银,“一场富贵回家去,乞人骂侥名不清”。 
   我们现在已经很难判断《粤东剿匪记略》和歌册《吴忠恕全歌》所叙述的这两个不同情节,究竟哪一个更接近历史事实。大概多数人在研究中更愿意采用前者。因为后者实在太富文学色彩,很容易使人想起楚霸王在乌江边自刎之前的那段故事。然而,歌册的这个情节中,我们却可以了然读出,清末潮州民间社会对“义”这种观念的理解。吴忠恕投奔陈风,是出于对同年之“义”的信赖。当他发觉陈风有卖已之意,干脆表示“肥水勿流过别人田”,情愿让去同年出首领赏,以报答同年兄的恩义。这时,崇尚义气的大众心态,在歌册中昭然可鉴:其他情节里头被定义为“反贼”,不断受到谩骂、揶揄的吴忠恕,在这里成了已经能够被接受的英雄,成了“敢做敢当”的“大丈夫”;而陈风却免不了“不义”的骂名。 
   歌册中流露出来的对“义”的理解和崇尚,并不止于这个情节。李如珠被捕后受审,汪政追问其同乡加入会党之人。这时, 
   如珠自想在心中,欲死来死我一人。 
   何必将我叔孙累,主意已定禀一言: 
   “入会惟我交己身,我乡人人都正经。 
   我招人人都不肯,小人不敢说虚情。” 
   
  汪政再三追问,李如珠一口咬定: 
   “太爷免再问是非,是我自作共自为。 
   任在太爷加我罪,死亦情愿怨是谁?” 
   
  结果,汪政在录了口供之后,也不免骂一句:“畜生敢做敢担承,虽然做贼仗义汉。”谁也不能断定这句话真正出自汪政之口,而谁也不能否认这个情节同样流露出民间社会对“义”的理解和崇尚。 
   总之,当我们使用歌册做为研究吴忠恕事件的材料的时候,我们必须意识到:与其说歌册里叙述的是历史真实,倒不如说是历史被歌册认为应该那样发生。或者换一句话说,在歌册里被记忆起来的与其说是关于吴忠恕事件本身,不如说是事件发生前后那一段时间里民间社会的观念和心态。 
   2004年6月草完全文于二玉兰之堂 
(《潮学研究》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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