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潮人“下海”缘由——谋求生计、光前裕后 陈景熙
潮人素以善于经商闻名于世。考究传统时代大量潮人从商的缘由,除了不言而喻的逐利一面外,主要是选择生存机会、光前裕后两种目的动机。
明代中期以后,潮汕地区出现了人多地狭的状况。这导致了本地耕作技术的日趋精细。但传统农业毕竟无法吸纳过多的地方冗余劳力。因此,从那时起,在生存压力的作用下,一代又一代的潮人被迫离开土地,或漂洋过海到异国他乡谋生,或投身商海以贾为业。
这些因为选择生存机会而经商业贾的潮人中,有不少是原本“一心只读圣人书”,相信“书中自有黄金屋”的儒家弟子。明清时期的潮汕方志在记载这些潮汕商人的故事时,通常告诉我们,儒士不得已业贾的原因是家境贫寒到无法赡养双亲的“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而他们在事业有成之后,依然对年幼时的辍学耿耿于怀,表现出对儒学精神家园的向往。
诸如光绪版《揭阳县续志》中就记载了两位榕城商人的事迹。一位叫陈日正,号通享,例贡生。生平好读书。由于少小时家贫,为了赡养双亲,以儒生身份下海当了商人。中年时家境小康,经常告诫儿子说:“我一直遗憾的是早年因为家贫不能读书,你们可得好好学习,替我圆这个读书梦。”另一位商人卓宗元,字昌善,监生。家境贫寒却勤奋好学。同样是因为“菽水不能供”才“转事服贾”。中年小康的卓氏在内心深处一直有着酽酽的读书情结,“遇庠序中人,则肃然起敬”。晚年时,将自身感悟著诸竹帛,名为《晓儿语》十七则(道光十八年秋自序),《揭阳县续志》的编撰者赞其书“浅近中仁义兼至。训俗之语,皆见道之言,有宿儒所见不到、行不及者”。
余英时先生认为,从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儒家伦理思想有一个新的变化,就是“象山之学以治学为先”,肯定了儒士的业贾治生,强调儒士必须有独立的经济生活,以保持其独立的人格。重儒轻商的传统被打破了,士与商的界限变得不甚分明,儒士业商的情况已很普遍。与此同时,明代的潮州儒学大盛,非儒士出身的商人也接受儒家教育的渗透,吸收儒家伦理道德观念,用以指导商业行为。二者共同作用,形成了带有儒学色彩的商人精神。
儒家理念积极关怀集体利益,认为个体的价值,不止在于一己的富贵,更在于光宗耀祖和福荫子孙。明清时期,不少潮人以贾为业的另一主要原因,即期望实现“光前裕后”的人生价值。嘉庆版《澄海县志》在讲到一位“拮据起家,性俭朴而喜施与”的商人侯家达时,就专门突出他的“常以显扬为念”。
商人们之所以相信寄迹陶朱业同样也能显扬祖宗,不仅在于商场得意者同样也是有头有脸的社会成功人士,还在于有钱人可以通过捐纳方式获得功名乃至官衔,从而光宗耀祖。翻开潮汕各县的明清方志,我们会发现,人物传记中“义行”、“隐德”等篇章里的不少乐善好施的商人,都带有“监生”、“贡生”之类的头衔。其实这些很可能多为以捐纳钱粟而得监生的“例监”以及秀才通过捐纳钱粟而取得贡生资格的“例贡”。明清潮州商人传记中还不乏通过捐纳援例授官的记载。嘉庆澄海志中“援例授户部云南司员外郎”的邑人林中凤,就是“由商贩起家”的。清代中后期的潮汕商人中,还流行通过捐纳从五品的府同知职位,为己身,更为祖父、父亲买得“奉直大夫”虚衔,并得以在门额上榜书“大夫第”的热潮。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商人的营生,还具有福荫子孙的价值。明智的商人,特别是儒士出身者,往往注重对子孙的学业乃至于仕途的投资。雍正版《惠来县志》就记载说,明末一位叫陈子建的惠来人,自幼经商,事业有成后“延师课子,殷勤尽礼”,故而“子孙皆名诸生”。不少商人子孙后来还通过正途、捐纳二种途径获得一官半职。据澄海民间口碑及嘉庆县志,乾隆年间“遵河工例,授江西广信府同知”,建筑了人称“五马垂芳府”的大夫第的县城人陈时谦,祖、父二代拮据起家直至于成为商贸于江浙、海南等地的红头船主;陈时谦的授官,如前所述地为乃祖乃父取得赠封“奉直大夫”的荣耀。可见,商人的光前和裕后,其实是二合为一的“显亲”的有机统一体;裕后的一面,其实也是业贾治生的动机之一。
追溯明清潮人(特别是儒士)从商的缘由,我们了解到潮州商人儒商气质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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