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崇韩文化”成因试析 曾楚楠
据地方志官部所载,唐代的潮州刺史共十人,祀名宦者六人。他们的官阶都不在韩愈之下,其中,以宰相身份贬潮者:常、杨嗣复、李德裕、李宗闵等,今皆为人所淡忘。惟有韩愈深入人心,建有专祠,历久而弥显,至今仍是一道文化奇观,且孕育了“岭南新韩流”(2004.4.5《南方日报》语)。其所以如此,原因何在?
依笔者之浅见,“崇韩文化”得以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时代潮流;理学风气之推动;韩愈的人格魅力。
唐代的潮州,虽僻处边陲,但依仗其优越的自然条件,在农业、手工业、建筑、海上交通等方面,已达到相当的水平,与先进地区的差距正在逐步缩小。到了中晚唐时期,从总体上说,潮州正处在一个历史发展的关键时刻:逐步坚实的经济基础,正召唤着与之相适应的精神文明。而韩愈从儒家立场制订出来的“以德补为先而辅以政刑”的治潮方针,以及亲身践履的绩效,既符合封建大一统国家的根本利益,对于建全潮州的社会秩序,发展封建经济、文化,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因此,韩愈被后代的治潮者视为典范,亦赢得了潮州士庶的深切怀念和颂扬,甚至奉若神明,令江山易姓为韩。
就全国范围而言,韩愈受到推崇,起于唐末皮日休《请韩文公配飨太学书》(即建议韩公配祀孔庙)。至北宋中期,由于石介、穆修、欧阳修等人的倡导,韩愈在学术及文学上之地位,逐渐被肯定。当时,弘扬韩学最盛之地区为四川与福建,而两宋莅潮官吏多为蜀士与闽人,他们对昌黎崇奉最力。如陈尧佐、常、林霆、曾汪、郑良臣、孙叔谨等,都是提倡崇韩且身体力行的名宦。“庆元(1195—1200)以后,官师不少为朱子一系人物”,“韩学且与理学结合,成为当时潮州文化思想之重镇。”“元明以后,朱子理学大行,韩公地位遂与日月争光。”(参见饶宗颐教授《宋代莅潮官师与蜀学及闽学》)
此外,韩愈的人格魅力,应当说亦是他能赢得后人尊崇的重要因素。为了阐说方便,如果我们不避忌强行比附之嫌,借用一些现代的观念、语言加以分析归纳的话,其人格魅力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敢于为理想而献身的精神,身处逆境而自强不息的毅力。
韩愈是因谏迎佛骨而被贬。在皇帝带头佞佛,满朝文武无一人敢说半个“不”字的时候,他却慷慨陈辞,直揭圣上之非。如果不是宰相们代为求情的话,早就人头落地!他失去了刑部侍郎的高位,被贬逐到八千里外的潮州。但是,在那首被王安石讥为“戚嗟与死邻”的《示侄孙湘》诗中,他仍倔强地认为自己是“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他坚持儒家积极用世的立场,可谓“死不改悔”。而作为政治受打击,家庭遭不幸(12岁的小女儿死于斥逐途中),疾病缠身,前程难卜的“罪臣”,他非但不肯沿袭“大官谪为州县,簿不治务”即躺倒不干的官场陋习,反而是一上任便不遗余力地为地方兴利除弊,这样的人格、官风,自然为后人所景仰怀念。
二是善于抓主要矛盾的领导艺术和高效率的办事作风。
如前所述,韩愈的治潮方针是“以德礼为先而辅之以政刑”,即强调德治为主并与法治相结合。这对于地处边远地区且已步入社会发展上升期的潮州来说,可谓切中肯綮。而“欲用德礼,未有不由学校师弟子者。”(《潮州请置乡校牒》)即推行德治的关键在教育。为此,韩愈捐己俸、聘良师,甚至亲“以正音为潮人诲”,为推动潮州文教而倾注大量的心力。
韩愈于元和十四年(819)三月廿五日到达潮州,四月廿四日即撰《鳄鱼文》并举行祭祀仪式,开展了一场“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的声势浩大的驱鳄行动。而在短短的八个月的任期内,他还办了劝农桑、释奴婢、建州学等大事,如此高效的工作作风,又怎能不令士庶铭感于心?
三是不拘一格启用人才的魄力。
顺治《潮州府志》选举表列赵德为大历十三年进士,果如此,则韩愈刺潮时,赵德已是一位六七十岁的老人。唐制,进士登第只意味着取得做官的资格(略同今天的职称),必须在参加吏部考核合格以后才能正式授官。也许是因为未通过吏部试,赵德只能长期地“婆娑海水南,簸弄明月珠”。韩愈到任后,发现赵德是一位“心平而行高,两通诗与书”,“沉雅专静,颇通经,有文章,能知先王之道,论说且排异端而宗孔氏”的贤士,于是毅然举荐他“摄(代理)海阳县尉,为衙推官,专勾当州学。”即由平民一下子提为副县级官员并主管全州的教学事务。敢于突破资历、年龄的界限,惟德才是举且委以重任,韩愈用人的胆略,可见一斑。而启用当地人才主持学政,使地方文教事业不受或少受因州郡长官的变动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是开潮州教育风气之先。苏东坡《潮州韩文公庙碑》说:“始潮人未知学,公命进士赵德为之师,由是潮之士笃于文行,至于今号称易治。”这段话虽不无溢美之嫌,但在很大程度上却揭示了韩愈在启用人才以推动潮州文化发展方面的杰出贡献。
四是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的情操。
韩愈至郡以后,他的好友与上司,时任御史大夫、岭南节度的孔癸戈担心潮州“州小俸薄”,特批示“每月别给钱五十千(唐代的“千”为货币计量单位,即一千铜钱),以送使钱充者(即在接待费中列支)。”但对于这种特殊照顾,韩愈却以家属未到,身衣口食绢米充足为辞,婉言谢绝。且坦诚陈言,将这样的特供钱“积之于室,非廉者所为;受之于官,名且不正。”(《潮州谢孔大夫状》)毫无因徇苟且之心。
但是,当办学缺乏资金时,韩愈却毫不犹豫地“出己俸百千,以为举本,收其赢余,以供学生厨馔”。(《潮州请置乡校牒》)唐代下州刺史的月俸为十二千四百,一百个千相当于八个多月的俸禄。以一受贬官员而能如此热心当地教育,殊属难得。而一辞一捐之间,韩愈廉洁奉公的情操,灼然可见。
作为封建时代的官吏、文人,韩愈当然不可能超越历史的局限。但只要他的作为有助于社会的发展且能造福当代、泽及后人,他理所当然地会为潮人所崇仰缅怀,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强化,终于蔚成“崇韩文化”的奇观。
200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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