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文献与区域历史研究——以晚清海阳吴忠恕事件为例(二)
黄挺 [《潮学研究》11期 ]
四、文学文献的讨论
对于本文而言,别种文献指的就是上文提到过的士大夫诗歌创作和流传民间的歌册《吴忠恕》。这类资料都是文学文献,可不可以利用来做历史研究?如果可以,又应该如何利用它?更具体说,可以在什么样的研究角度下,在什么程度上,去利用它?
(一)文学文献的客观性问题
可不可以利用?实际上是在质疑这些文学类文献的“客观性”。因为文学作品大多免不了要结藻搞文,凭空杜撰,以抒写一己情慷。也许,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这个问题。
第一,从话语本质看,历史文献和文学文献并不能有一道划界的鸿沟。
在上面一节,我们已经讲过,诸如《潮乘备采录》、《海阳县志》这一类书,在读者的心目中,理所当然地属于历史叙事,而且这种叙事也理所当然具有被认定的“客观性”。但实际上,这一类叙事不可避免地要牵涉到整个事件过程的情节剪裁,因为谁也不可能小大不捐地、或者说“全息”地记录下事件的“整个”过程,在取与弃之间,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受叙述者观念与思维的左右。或者说,我们所读到的这些历史叙事,已经不可能是作为叙述对象的纯然客观的事件本身。事件不可避免地在叙事过程被剪切。而这种剪切彻底浸渍着叙述人的思想和情感。
这样看来,历史文献和文学文献在话语本质上,又有多少区别呢?难怪有人会说,历史写作是“一种以叙事散文形式呈现的文学话语结构,意图为过去种种事件及过程提供一个模式或意象。经由这些结构我们得以重现过往事物,以达到解释它们的意义之目的。”
在这种前提下,以吴忠恕事件为题材的文人诗和民间歌谣,尽管被赋予了与上述史籍不同的叙述话语形式,却有着与历史叙述相同的功能,这种历史叙述经常被我们不用证明地认定具备“客观性”。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文学文献来解读“历史事实”。当然,这种“历史事实”并非被陈述的对象本身,但是当陈述成为“作品”被阅读,它也就作为另一种以“对象”身份出现的历史事实了。
也就是说,这些文人诗歌和民间歌谣,完全可以帮助我们去了解吴忠恕事件发生的那个时代的社会和人。
第二,在历史研究中把文学文献作为史料使用,在中国,这种做法不但古已有之,而且成绩斐然。这就是“以诗证史”的传统。
邓之诚先生认为,“以诗证史”的提法,可以上溯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其实,我们不妨把“以诗证史”的“诗”视为广义的文学文献,包括诗、文、小说、戏曲、唱词等等体裁。如果把“诗”视为广义的文学文献,那么,我们可以观察到,从司马迁的《史记》开始,就已经出现诗文人史的事实。《史记》的《屈原贾生列传》,《晋书》的《陶渊明传》,两《唐书》的《韩愈传》,都是正史中极有代表性的例子。在这一类传记中,传主所创作的诗文,被当作表述其观念和行为的最好的依据。在这里,史书的作者(历史的叙述人)让传主(被叙述者)直接与史书的读者(接受者)对话,使读者产生亲临现场,接触传主,了解其所思所为的感觉,从而更加相信历史叙述的真实客观。至于小说、戏曲的可以作为研究它产生的那个时代的政治以及社会文化的资料,王国维、梁启超等大师都有过精辟的论述。
可以说,陈寅恪先生的《元白诗笺证稿》、《论再生缘》和《柳如是别传》,在“以诗证史”的实践方面,为我们树立了最辉煌的榜样。姜伯勤教授指出:
陈寅恪先生的“以诗证史”,已经是一种跨越文、史,亦文亦史的文化阐释。在陈寅恪先生的史学道路上,以《元白诗笺证稿》一书为标志,寅恪先生广义文化史研究,已经从偏重制度文化史、偏重以文化解释种族的中心议题,转向以研究社会风习和时代感情、社会转变中的价值变迁为重点。也许可以补充,与这种研究重点的转移相应,陈寅恪先生在史料的采用上,也有了变化,即从采用以“正史”为中心的历史文献,转而采用诗、文、小说、弹词一类文学文献。
下面,我们分别就上文提及的两类文学文献,当日士大夫的诗作和潮州歌册《吴忠恕》,进行讨论。
(二)记录吴忠恕事件的文人诗
现在能够读到的,记录吴忠恕事件的诗歌,也许只是当年经历离乱的士大夫们感时伤世之作的小小一部分。这些纪事诗的作者,都是事件的直接参与者。他们经历世变,形诸吟咏,既叙述当日史事,也吐露自身心曲。
尽管这些诗作所流露出来的情感和思想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它们流露出来的个人的情感和思想的真实性却同样无可怀疑。毕竟不是吟花弄月,不是奉贺酬唱,在重大的世变面前,中国古典诗歌诗史的传统,要求文人们必须十分真实地记录下自己在当前的所见所闻,所为所思。
现在所能读到的这几个人的诗,倪元藻和陈方子重在写情,而钟声和与杨立高偏于叙事。
倪元藻的《夏日感事》是七律组诗,写作时间应该在咸丰甲寅(1854)五六月动乱初萌之时。其中有两首诗特别值得注意。其二:
闽中才喜振兵威,借箸何堪竟失机。痛哭三军猿鹤化,疮痰四野鸟蛇围。臧洪殉友心甘死,先轸平戎首未归。差幸孤城严锁钥,妖魔胆已落神旗(郡中双忠庙神灵佑退贼)。
“闽中”句,讲潮州知府吴均事。
中间“痛哭”两联,则写海阳知县刘镇龙湖兵溃事。这事实在地方志中也有记述:
忠恕竖旗倡乱,各属贼匪俱为响应。刘镇会同司金国梁统兵进剿。忠恕闻刘镇、金国梁将至,分党进据鹳巢,又分扎古楼乡为特角,蹙官兵于龙湖。镇等屡战不捷,为所困,饷路断绝,敛兵溃围回郡城。时潘刘堤溃二百余丈,河水流渐。有伏贼伺其半渡截击,官军败,兵勇多没于水。镇与国梁仓黄入城。
事在甲寅六月初四日。县志接着说,刘镇兵败人城后,“诸无赖张揭帖云,官兵不足恃,贼至当自为计。人益惶惑”。于是城中士绅开始组织团练,协助官军守城。双忠庙在郡城内新街头,雍正六年建。庙神灵佑退贼之事,未见方志记载。但既然有这种谣言风行,也足以说明当时城中人民,对官府维护治安的能力完全丧失信心,惶惑无措的心理。其三:
灾患当先弭未形,蝇声适足乱人听。头衔共讶添搜粟,踪迹谁知愧盗铃。遇事模棱多味道,存心忌刻半延龄。可怜虚负苍生望,木偶衣冠祷弗灵。
由于对“当日之事实”还不能有更多的了解,使我们在具体诠释这一首诗的时候感到困难。但是,诗歌里流露出对海阳知县刘镇的讽刺,却是不难体味到的。对吴忠恕事件发生初期的情况,县志的记载说:
先是,忠恕因流民失业,与游僧亮聚宝云寺,纠众拜会。有某生密禀知县刘镇,镇疑挟嫌,置不理。匝月聚数千人。……遂椎牛飨众,开旗倡乱。
看来,刘镇处理这次动乱的犹豫和掉以轻心的态度,确实让士大夫们深感不满。这种不满在陈方平的《九日感事》诗第一首里头同样也表现得很清楚,诗的颈联“游移每坐袁公误,慷慨非无剧孟才”有附注,说:
五月辛酉,官军下龙湖乡进剿,家君募乡兵从。壬戌战,小利。是时贼众尚未大集,凶惧欲散。家君建议乘势急击,会当事者梗,其谋不果。迨啸聚益众,滋蔓遂难图矣。
这一则附注,可以补充地方志记载的不详尽处。
钟声和在《甲寅遇变五首》中刻录了自己对叛乱事件的记忆。自《闻警》至《解围》的整个围城过程之中,最具史料价值的,是下面两首:
《减籴》
仓廪素储无几催爷典衣。
《困城》乌能遍赈民饥。幼儿忍饿难过,竟日
四面黑烟长锁,逼真水泄莫通。恨身不长双翼,那得飞出樊笼。
按《潮乘备采录》、《海阳县志》诸书记载,从甲寅年(1854)六月下旬开始至九月下旬,吴忠恕及其同盟者的队伍围困潮州城达四个月之久。闰七月之后,城中粮米买卖停歇,官府开仓平粜应急。到九月十八日,仓储将尽,城中人人自危。《减籴》描写了当时承平日久,官府应变能力不足的窘状。“幼儿忍饿难过,竟日催爷典衣”两句,正可为史书记载的生动注脚。《困城》后两句,自是诗人久困围城之中,急欲突围而出的心声。大约当时被困在潮州城里的百姓,大多数心中都有这样的想法。陈方平在《昆南弟携家避寇于古巷,秋宵独坐,感念时事,书以寄》七律组诗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愿。组诗第四首的尾联“村居亦比围城乐,破闷时浇酒满卮”,表现出那一种对逃离围城、蛰居乡村的兄弟的羡慕,与明末清初乡村地主为避乱而城居的行为,形成一种十分耐人寻味的比照。
面对动乱,士大夫们的立场与官员们有所不同。在上面几个人的诗作里已经不难体味到,而在杨立高的吟唱中,有着更加分明的表达。做为城市里一位普通的绅士,他在起义者围城的过程,颇为积极参与团练的组织,并担任稽察。城上巡守,门楼值夜,不辞辛劳。《和观察风公(乡团告成)之作》其二:
兵气征民气,恩明觉谊明。州人争破敌,战士耻偷生。如此同袍志,都缘德政声。愿言加体恤,比户又坚城。
因为是奉和之作,不免有谀上之辞,但是像“兵气征民气”,像“州人争破敌,战士耻偷生”这样的诗行,确实显示了一种积极的态度。《掌关(匪迫郡城,余忝稽察之任)》诗也许更接近诗人的真实情思:
久怀招隐念,竟作抱关人。忝任投闲职,惭非报效身。但当桑梓急,敢惮棘荆辛。樗栎原无用,犹堪爨下薪。
他此时的所作所为,只不过为了家园的急难而已。正因为本来固有的对政治的超然态度,使杨立高能够用比较公平的眼光来看待这一次叛乱事件。请读读《甲寅录事》诗:
其一《彩塘聚众》
措置乖方贼势成,民间亦有不平鸣。频年祸水遭奇厄 (时城南堤崩),编户饥民酿乱萌。临莅宰官贪有迹,仓皇寇盗起无声。一朝烽火摇中外,处处蜩螗与沸羹。
其二《龙湖进军》
潦草干戈起片时,谋筹消息贼巢知。军无统纪威难济,众集奸民志早移。今日官军明日盗,前营败卒后营师。循环战守浑无效,一怯归来胆气离。
其三《学宫募兵》
蜂拥纷纷逐队观,此来半是为饥寒。花名我已无心辨,莱色人真不忍看。漫说天山三箭易,即言太傅一裘难。芸生富教今何术?且向宣尼祝治安。
除了和倪元藻的《夏日感事》一样,透露出对“宰官”和“官军”的不满之外,杨立高在他的诗里,没有避忌的表示了对百姓的同情。这种情感使他在今日也得到评论者的称赞。在杨立高眼里,频年水祸,饥民酿乱,本来是不平则鸣;城池被围,团练募兵,应募者蜂拥纷纷,也同样为饥寒所驱。这个世界本来充满了荒唐悖谬。做父母官的,贪劣之迹昭昭;今日的官兵,保不准明天就做了强盗。
现在,我们完全可以对记录吴忠恕事件的文人诗做这样一个评价:在整个事件的过程,士大夫们只是因为情势的推挽,不自觉中被卷入进来。组织团练,司夜抱关……都只是为了自身利益,为了身家生命。地方安靖,杀“贼”邀功,都同他们毫无干系。这样一来,这些文人诗虽然是一身感受主观情怀的抒写,反而能比《潮乘备采录》甚至《县志》更为公允地反映吴忠恕事件的过程。我们的这种看法,在杨立高的诗里,可以找到特别有力的佐证。
当然,我们也充分了解:一己的经历,难免限制着文人们的视野。这些诗歌所咏诵的,不过是一时一事。作为史料,它们终究只能够对整个事件的某个局部做些补充。不过,这寥寥一点笔墨,毕竟可以让我们想象中的历史画面,显得更加充实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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