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方言的特点及其学术价值
林伦伦


  潮汕方言是粤东闽南方言的别称,亦称潮州话、潮汕话,也有叫汕头话的。它属于闽方言中的闽南次方言,分布在粤东的汕头市、潮州市、揭阳市大部分地区,人口约1000万左右。潮籍港、澳、台同胞及在海外的潮籍华侨、华人,为数也近千万。潮汕方言既是广东省境内三大方言(粤、客家、闽)之一,也是在海内外汉语方言学界很有影响的闽南次方言之一,与台湾话、厦门话、泉州话、海南话齐名。至1996年底,据不完全统计,潮汕方言的字典、词典等工具书竟有20余种之多(再版或易社重版不计),发行量估计在200万册左右。出版的学术专著有10多部,发表的论文有100多篇。林伦伦的《潮汕方言语法研究》和施其生的《汕头方言语法研究》都是国家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前者还凭此项目的科研成果而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语言学家奖。  
  那么,为什么潮汕方言有如此重要的研究价值,能深受众多的专家学者的青睐呢?   
  首先,潮汕方言保留了两汉六朝时期的不少语音特点,甚至保留了秦汉以前的一些语音遗迹。而它所保留的这些古汉语语音的特点,是古汉语的活化石,是研究汉语语音史的宝贵材料,同时也是解开许多兄弟方言语音特点之谜的宝贵材料。根据研究,潮汕方言的语音在如此下方面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一、 声母方面 
   1、 舌头舌上不分,可证清代学者钱大昕"古无舌上音"之说。 
   2、 轻重唇音不分,可证钱大昕"古无轻唇音"之说。 
   3、 喻三纽字与匣纽字混读,可证"喻三归匣"之说。 
   4、 晓匣母字读见溪,可证"晓匣归见溪群"之说。 
   二、 韵母方面: 
   1、 歌韵字的主要元音念[a],可证《切韵》时代歌韵字还念[a],宋代以后才变为[o]。 
   2、 支韵部分B类字读合口音[ue]韵母,可以证明中古重纽A、B两类确有差别,而且B类字有读为唇化音声母(例如[pw-]等)的可能。 
3、 某些脂韵字读为[ai]韵母,反映了本韵在中古以前并不读[i],而是接近于[a]类元音的[]或[e]。同时,也为"古无介音"之说提供了佐证。 
   4、 佳韵字没有[i]韵尾,表现了南北朝以前佳韵字还没有产生[i]韵尾的情况。 
   5、 模韵字读为[o],证明后代的[u]是由[o]变来的。 
   6、 鱼、虞韵字读音有别:鱼韵字读[]为主,虞韵字读[u]为主,反映了南北朝时期鱼、虞有别的情况。 
   7、 阳韵字主要元音为[o],可证《切韵》时代阳韵主要元音是[o]。 
   8、 山、删两韵读音有别:山韵字白读为[],而删韵字绝无此种读法,可证魏晋隋唐时代山、删两韵读音不同。 
   9、 覃韵个别字的主要元音为圆唇(如"蚕"字音[ts ],暗示了覃、谈两韵主要元音之别:覃韵可能是个圆唇的[],而谈韵可能是个不圆唇的[a]。 
   10、 四等韵字不带[-i-]介音,可作为古四等韵无[-i-]介音的佐证。 
   三、 声调方面 
   1、 四声各分阴阳,可能与唐代某些方言的实际情况相同。 
   2、 入声独立,可证古人把入声作为独立的声调的合理性。 
   3、 阳(浊)上调字不变去声,证明《切韵》把这些字归为上声是可靠的。 
  另外,潮汕方言语音的某些特点跟其他兄弟方言比较起来,对汉语方言某些特点的成因的研究也大有裨益。 
例如: 
   1、 潮汕方言中有丰富的鼻化韵母,而粤西的雷州闽语却有很多阳韵字读归阴声韵。比较研究的结果发现:雷州闽语的阳韵转阴是由于鼻音韵尾丢失所致;而鼻音韵尾的丢失,则是经过了鼻化阶段之后才发生的。这条规律也许是汉语方言的普遍规律。 
   2、 潮汕方言保留入声,而且有一个处于弱化状态的喉塞音韵尾。而雷州闽语中有不少古入声字已脱落了入声韵尾而念为阴声韵母。两相比较,发现雷州闽语脱落了入声韵尾的这些字,在潮汕方言中也正是读喉塞音韵尾[]的那些字。可证汉语入声韵尾的脱落(入声的消失)是有阶段性的,不可能在某年某月某日?quot;毕其功于一役",完成了这个历史性的转变。这对于研究汉语入声消失问题是一个很好的启发材料:企图断定汉语入声在某一个很短的年代消失是很困难的。 
  其次,潮汕方言词汇中,保留了大量不同时代、不同历史层次的古汉语词语。这些特殊词语在汉语词汇史、语法史、古文献的整理,特别是注释、笺疏方面作用尤其重要。在潮汕方言中常用的某个词语,在北方方言中也许已经消失了。而在文献中看到它时,北方的读者会视为疑难词语而加以猜测,而潮汕方言的读者会觉得这简直太容易了。因而,不少汉语史或训诂学的著名专家都强调方言在训诂、汉语史研究上的重要性。潮汕方言所保留的不同历史层次的古语词,便具有活化石的价值,可以成?quot;考释古词古义的活依据"。 
例如: 
   1、元杂剧《渭塘奇遇》二:"(酒保白:)更有那五味俱全炉烧的肥鹅,八宝镶就蒸熟的腯鸡。"腯"字少见,陆澹安《戏曲词语汇释》以为"腯鸡"是阉过的鸡。但从古籍其它用例和潮汕方言看来,陆说不妥。《左传·桓公六年》:"吾牲牷肥腯。"晋·杜预注:"腯,肥也。"《太平广记》卷四二九引《广异记》:“(张鱼舟)走出,见一野豕腯甚,几三百斤。”其实,“腯”即肥也。元杂剧“肥鹅”与“腯鸡”互文见义。再以潮汕方言证之,也然。“腯”字今潮汕方言读为[t'u 5],"肥腯"指胖墩墩。古义指动物,后及人。潮汕方言保留了古义,正好作为“腯”释为“肥”的活证据。    
  2、《古小说钩沉·裴子语林》:“谢万就安乞裘,云:'畏寒。'答曰:'君妄语,正欲以为豪具耳!若畏寒,无复胜绵者。'”此例中的“正”字有些注家误为“正要”,其实是“只是”、“只不过”的意思。同书有另一用例:“(孟业肥甚,武帝欲称其重。)业入见,武帝曰:'朕欲试自称有几斤。'业答曰:'陛下正是欲称臣耳,无烦复劳圣躬。'"其中"正"也是"只不过"、"仅仅"之意。"正",有些用例写作"政",《古小说钩沉·冥祥记》?quot;问五人:'有几人来?'答曰:'政一人耳。'""政一人耳",即意为"只一人而已"。潮汕方言今正以"正"为"只",如说:"伊正十五岁定(他只有十五岁)。""正来三人定(只来了三个人)。" 
   3、《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句,有些训诂学家多以为"食"只对"脯"而言。如谭世勋说:"古人认为酒不能食,《论语》'沽酒市脯不食'的酒是因脯而言食。"其实,古代是有"食酒"之说法的。如《汉书·于定国传》:"余病痞不能食酒,至是醉焉。"而且,"食酒"之说,至今还活生生地存在于闽南方言之中。如果训诂学家是潮汕人(或闽南人),我想,是不会产生上述的错误的。 
   4、丈夫,《辞源》(商务印书馆1983年修订版)释为"成年男子的通称",并引《榖梁传》及《晏子春秋》例为书证,可通。但证之其他用例和方言,此释义乃是以偏概全。《国语·越语》上云:"生丈夫,二壶酒,一犬;生女子,二壶酒,一豚。"《素问·上古天真论》:"一女子七岁肾盛,齿更发长……;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此两例中的"丈夫"指婴儿和儿童,决非成年男子。今潮汕方言称男子为[ta53pou33],其实"丈夫"的古音便与此音相近。生男子,潮汕方言也说"生丈夫",与《国语》之例百分之百相同,可证《辞源》之偏漏。 
   5、 昼,《辞源》列有三个义项:(1)白天;(2)春秋齐邑名;(3)姓。但按此三义,无汉读通下面两例:《左传·昭公元年》:"君子有四时:朝以听政,昼以访问,夕以修令,夜以安身。"又《国语·鲁语》下:"士朝而受业,昼而讲贯,夕而习复,夜而计过。"其实,从例子中不难理解,"昼"置于“朝”、“夕”之中间,乃“中午”之意。朝、昼、夕、晚,便是今天的早、午、晚、夜。再证之潮汕方言,"昼"白读音为[tau213],"日昼"、"对昼"、"当昼",便都是中午之意,与古义完全吻合。 
  综上所述,潮汕方言在语音上和词汇上都具有特点,在汉语史研究上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很值得继续深入研究下去。 




来源:汕大图书馆潮汕文献特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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