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中国旅行社总社副社长、特区顾问陈勉之(周勤兴)

  余树之 [北京潮人人物志]



(1914—1992) 
陈勉之,又名张克、周勤兴、周志明,出生于广东省潮阳县玉峡区(今潮阳市的峡山镇)。 
陈勉之少年时在潮阳铜盂中学就读,受到大革命的熏陶,投入“打倒列强、除军阀”的学生爱国示威游行活动。曾于1925年冬加人中国国民党,1927年“四·一五”反革命政变后,他摒弃国民党,于1934年6月在上海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先后任共青团闸北区委委员、团江苏省委发行部长等职。1935年冬受团组织派遣,潜回潮汕,筹划恢复和重建潮汕共青团的组织工作。他先与汕头市区的进步知识青年广泛联系,不久找到了在普宁县兴文中学的老同学、共产党员马士纯,共商开展工作。1936年春回上海向共青团江苏省委汇报后,又接受任务回潮汕,以在普宁泥沟乡群众小学任校长的身份为掩护,以马士纯为依托,先后在泥沟乡和兴文中学发展了两批共青团员,建立了两个团支部。1937年夏在汕头与中共韩江工委组织部长李平接上了党的组织关系(由团转党),10月先后任中共汕头市工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1938年7月任中共潮汕中心县委组织部长兼中共汕头市委书记。1938年11月至1939年6月任中共汕庵区委书记。1939年7月至1940年12月,历任中共潮澄饶中心县委、潮揭丰边县委、揭阳县委、中共潮揭丰中心县委等的组织部长。1940年12月至1941年9月,任中共潮梅特委委员兼潮澄饶县委组织部长。1942年6月“南委南方工作委员会交通站已受敌特破坏,即折回向中共潮梅特委报讯,并被派遣专程奔赴重庆向中共南方局报讯。在重庆时,他接受中共南方局书记周恩来面示对“南委事件”后的应变措施,即赶回潮梅特委传达南方局的指示。据此,中共潮梅特委得以及时贯彻“暂停组织活动”、执行十六字方针即荫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和部署党员“三勤”即勤学、勤业、勤交友等,保护了党组织。此后他被南委派遣,先后至香港、上海等地联系工作。1943年奉命撤离潮汕,到重庆八路军办事处工作,后转延安中央党校二部学习,参加审干和整风运动。 
解放战争期间,陈勉之在东北、华北解放区历任中共张家口实业公司支部书记、合江省桦川县(今属黑龙江省)县委组织部长、县长,中共鹤立县委副书记等职。1950年以后历任辽宁省本溪钢铁公司副经理、广东韶关钢铁公司经理,广东省冶金工业厅厅长、广东有色金属管理局局长、国务院外交部第一亚洲司司长。1977年调任中国旅行社总社副社长。 
1982年12月离休。 
1983年夏,任中共南方局党史征集小组南委组成员。1985年受聘为汕头经济特区顾问,在此期间,他积极沟通讯息,穿针引线,出谋献策,为汕头特区经济建设做了很多有益的工作。 
1992年8月11日病逝于北京。 
(余树之) 
转摘《北京潮人人物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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