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镐丛考之四:周光镐五赐金币考
周修东
周都爷(即周光镐,民间俗称)宦游廿五载,叱咤风云,驰驱南北,累建奇勋,因此“五赐金币,加俸一级,召为大理寺卿。”(《嘉庆潮阳县志.本传》)在周都爷编撰《泗水周氏宗乘》中,记有两广总督陈大科、广东巡按刘会和副使任可容为大理寺卿周光镐祖孙三代所建的“节钺世德,卿台三赐”牌坊上,也题称其“五赐金币,升俸一级”。据《明农山堂集》文卷四《先劳篇代海丰邑庠为叶春卿令君贺》:“岁丁酉(万历二十五年),岭南直指刘君(刘会)得代矣。”即刘会于万历二十五年与新任巡按交接完毕回朝述职。又据文卷四《朝阳祝为兵使任养宏(任可容)寿》:“自公丁年(即丁酉年)下车,戊(即戊戌年)穰(丰收),己(即己亥年)又大穰。”则可容二十五年抵潮州上任兵备副使职。可见该牌坊应建于万历二十五年,所以“五赐金币”的时间也应在万历二十五年之前。据文卷三十三,作于万历二十七年的《为恭谢天恩疏》,则知都爷于该年正月二十二日又荣受赏赐。因此,都爷就不止是“五赐金币”了。《县志》所以称“五赐金币”乃是沿用牌坊之说,未及细考之故。现将已知六赐金币情况略述如下。
一、 采运大木钦赏一次
据《明实录类纂.四川卷》:“(万历十九年二月己巳),以湖广、四川、贵州三省采运木事完,加恩□劳各官。其抚臣舒应龙给与应得诰命。李江、孙坤、徐元太各赏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按臣徐养心等各十两,一表里;余官各赏银升服俸有差。”据《泗水周氏宗乘.撰述.疏檄类》之《参政考满呈文》:“十九年四月内,为钦奉圣旨事,以督催大木,奉钦赏一次。”可知在万历十九年二月都爷因采运大木而受赏。
二、 建西南功钦赏一次
《宗乘.撰述.疏檄类》之《参政考满呈文》:“本月(万历十七年二月)内以雕剿建夷,甄别功次,奉钦赏一次。”《明农山堂集》诗卷六《河南镇雄、定番等石堡城成阅视因赋》:“为语材官勤戌守,汉家不吝水衡钱(时以征南方领赏赉)。”可见都爷于万历十七年二月因前征西南功而钦赏一次。
三、 因修举边务钦赏一次
《明农山堂集》文卷三十二,作于万历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恭谢天恩疏》:“节奉圣旨,是。各官修举边务,效有勤劳,周光镐赏银四十两,纻丝二表里。”
四、“斩获奇捷”钦赏一次
《明农山堂集》文卷三十二,作于万历二十三年十二月的《恭谢天恩疏》:“准兵部咨,为狡虏凭陵殊甚,官军奋勇剿杀,斩获奇捷,以伸国威事……节奉圣旨,是。周光镐赏银二十两。”
五、“类报捷音”钦赏一次
《明农山堂集》文卷三十三,作于万历二十四年三月《恭谢天恩疏》:“为类报捷音事……节奉圣旨,周光镐升俸一级,仍与解一清各赏银二十两。”
六、“斩获首级、夺获夷器”钦赏一次
《明农山堂集》文卷三十三,作于万历二十七年《恭谢天恩疏》:“准兵部咨,于万历二十四年二月内,题为狡虏窥伺犯边,官兵奋堵败北,斩获首级,夺取夷器事,于万历二十七年正月二十日具题,二十二日奉圣旨,是。李汶赏银二十两,纻丝二表里,杨时宁等(其中包括周都爷)各赏银十五两……”可见都爷二十七年因前二十四年斩虏功而受赏。
存疑一:据林熙春《大廷尉耿西翁寿序》:“归之明年,上念西夏劳,即家赐上方金帛,令有司谨察病以闻,盖特知也。”文中称“归之明年”即万历二十五年,时间若无误,则该年尚受赐一次,但都爷文集、《宗乘?未曾言及,故疑为笔误,应指上面万历二十七年的第六次赏赐。确否?待考。
又据周都爷《玉峡山房记》:“”峡口有古矼三梁,毁于兵燹者半,存且倾欹,行人病之。乃谋捐赀伐石,会以朔方斩虏功,蒙天子赉镒金,遂益而增筑四梁,题曰“‘恩波桥’,荣君赐也。友人吴孝廉光卿为之记。”据吴仕训《恩波桥记》:“万历二十七年,天子俞大司马(兵部尚书)疏宁镇功,率谓御史大夫周公日者开府灵武,豫顺以动,故役不烦兴,师出以律,故禽利执言,发纵指示。时乃功特出,少府金就赐于家。时公已擢廷尉,休辙桃溪,开草堂于玉峡山……桥成赐至,因上章谢于帝……”则言都爷于万历二十七年因巡抚宁夏时“乃功特出”而受赏,则与第六次钦赐时间相合,似为同一宗钦赏。但吴文中又引到都爷谢恩疏,则《明农山堂集》未收,且与上面二十七年所上谢恩疏不同,又似乎为两次。故存疑,待再考。
存疑二:钦赐拨回守边秤头银二万
据天启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御赐祭葬圣旨:“且也守边七年,分银秤头工十三万,进奉朝廷收管,此乃旧规而勿之,尽廉臣也。着回二万,又建桥济人,名曰‘恩波‘,能扬君赐。”据此,则应有另一次赏赐,且数额不菲,并用以建桥济人。但都爷自撰诗文集和《宗乘》从没有明确提到此事,在大约作于万历三十三年左右的《五子授业叙》中也没提到这二万两银,建桥也无须如此庞大款项。且圣旨中称“守边七年“不知从何时算起?因材料欠缺,尚须再考。
综上所述,都爷所受钦赏并非五次,而是至少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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