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梓卿题词与潮阳救济院 陈景熙
舍下有一帧来自潮安县金石镇辜厝村的民国年间题词墨迹,长74厘米,宽33厘米,正文曰:“保我婴孩”,上下款分别是:“本院保育所义务医师辜典六先生惠存”、“兼潮阳县救济院院长沈梓卿
[沈梓卿印] [梓卿长寿]”。
按1997年广东人民出版社版《潮阳县志》页755,潮阳县救济院“址在县城东门外陈氏宗祠。民国18年(1929)设立,称赈济会,民国28年(1939)改称救济院,下设总务室、难民所、慈儿所、育婴所、医务所等。各所(室)设主任1名,办事员1—3名,还有护士、雇员、院役等,办理施医赠药、抚幼育婴事宜。月经费7.41万元,由政府财政经费中拨出。”
又据上揭《潮阳县志》页702,沈梓卿,广东澄海人,民国28年(1939)12月至30年(1941)10月任潮阳县长。
由是,这幅民国28年12月—30年10月间问世的题词墨迹,告诉我们的是:当年的潮阳县长同时兼任救济院长;救济院中的育婴所大概又名保育所;保育所中除设主任等职外,尚聘有义务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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